如果继承财产之人具有高度的智力,他又决心要从事跟赚钱不相配的事业,这样的一笔遗产能达到最大的价值。人经由命运这么双重的赐赠,可以按天分而生活,这样的人可以达到他人无法达到的成就,他的伟大作品可以促进大众的福祉,给全人类增添光荣。另外有人可能会利用他的财富从事公益事业,这令人赞佩。无数的人最终陷于贫穷,就是因为他们在有钱的时候,为了解除烦闷的压迫感,大手花钱,以求得片刻的平静。
他人眼中的我们
如果我们把自己在自己心目中的价值,和他人对我们的评价,作一个适度的比较,对于促进我们的幸福将会大有帮助。另一方面,别人对我们若有认识,则发生在他们的意识中,并不在我们的意识范围。我们只是我们在他们眼中所呈现的人物,以及我们的形象对他们所引起的思想。但是这些对于我们并不是直接的和立即的存在,只是对我们具有间接的影响,因为别人对我们的行为受到那些印象的指导。即使是这样,那些看法和行为对我们的影响,也只在于它们对我们“心目中的自我”具有修正的作用。
幸福最主要的因素在于健康,其次就是维持独立生活和免于忧患的能力。一方是前述的那些基本因素,另一方是荣誉、排场、勋位和名声。这之间无从比较或补偿,不管我们怎样重视后者。若需要牺牲后者换取前者,没有人会犹豫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