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之,由于诸如此类的动机,我终于和袈裟有了关系。更确切地说,是侮辱了袈裟。而且现在,回到自己最初提出的问题——不,自己爱不爱袈裟这个问题,即便对自己,事到如今已无须再问。倒不如说,自己有时甚至觉得那女人可恨。特别是事后,她趴在那里哭,我硬把她抱起来时,觉得她比不知廉耻的自己还不知廉耻。无论是蓬乱的头发,还是汗津津的妆容,无不展示着那女人丑陋的身心。如果自己以前还爱着那女人,那么从那天起,爱永远地消失了。或者不妨说,如果以前自己不爱那女人,那么从那天起,自己心里生出了新的憎恨。并且,啊,今晚,自己不正是将为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,杀一个自己不恨的男人嘛!
而且,这完全不是他人之过,是自己公然说的。“杀了渡吧”——想起自己当时贴着那女人的耳朵细语时的情景,连自己都怀疑自己当时是否疯了。但是,自己确实是那么说的。尽管竭力忍耐,心想千万别说,可还是小声地说了出来。现在回想起来,都觉得莫名其妙。可是,仔细想来,那就是自己越瞧不起她、越恨她,就越想凌辱她。为此唯有杀了渡左卫门尉——袈裟炫耀其爱的丈夫,而且不管她愿不愿意,都要逼她同意,才称我心。于是,仿佛被噩梦魇住似的,违心地力劝她杀人吧。即便那样,如果说自己杀渡的动机还是不充分,就只剩下不为人知的力量(可以说是天魔波旬)诱使我自己走入邪道以外,别无解释了。总之,自己颇为执着,多次在她的耳边嘀咕这件事。